北京“创投十五条”:研究企业年金、养老金入市,做强国企CVC

北京市发布城市创投的战略级文件。
政策解读机构:投中嘉川作者:杨博宇2025-11-0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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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月29日,北京市发布《关于促进创业投资和股权投资高质量发展的意见》。

这是北京系统性地打造城市创投生态的政策框架,标志着北京,在打造国际科创中心和走出风险投资的“中国模式”上,迈出了关键一步。

若用一句话概括文件精神——北京要打造全国创业投资与股权投资的“首善之区”,以资本赋能科技创新、产业升级与“新质生产力”发展。

先看发文单位。

北京这次出台的文件,是中共北京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、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、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、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市分局5大部门联合发文。

牵头单位北京市委金融办,代表着北京金融改革与发展的最高决策层。联合其他4方共同发文,说明这不是单个的部门倡议,而是北京市的战略级文件。

再看责任单位。

共计13个,包括市委金融办、市国资委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、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、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、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市分局、北京金融监管局、北京证监局、市市场监管局、市政务和数据局、市财政局、市发展改革委、市人才局。

这精准狙击了此前地方创投生态,执行链条长、协调难的痛点,意味着北京创投,从资金募集,到投资运作,到项目退出,到跨境结算,再到监管备案,都有明确的牵头机构与配套机制。该文件的落地,将显著增强政策的执行力,避免政策碎片化,提高创投生态中各个主体获得政策支持的可预期性。

再看文件具体内容。

“创投15条”,共分为“四大板块、十五条措施”,分别围绕创投生态构建、国资基金引领、投资链条完善、组织保障强化展开。

在“创投生态”板块中,有两项举措尤为值得关注:

一是,第二条提出扩大双向开放。

政策鼓励境外VC/PE机构与国内投资机构合作设立母基金、子基金,推动QDLP/QFLP便利化,并支持外资机构在北京举办投融资活动。这意味着国际资本将更顺畅地进入中国科创投资领域,北京也将成为全球创投资本汇聚与交流的重要枢纽,对外资PE和美元基金而言是重大利好。

二是,第三条提出拓展基金来源渠道。

除延续推动社保基金、保险资金入市外,《意见》更进一步提出,研究推动企业年金、养老金等长期资金进入私募股权行业,并鼓励银行理财子公司参与出资。

这一举措被视为“长期资金进入一级市场”的关键突破,将有效缓解创投机构“募资难”“资金来源单一”等问题。

在第二部分“国资基金引领”板块,北京继续强化国资在创投体系中的带动作用。

第六条提出,鼓励央企、国企设立CVC基金,并放宽国资参投比例限制。这意味着国企、央企创投平台,或将迎来扩张周期,北京有望形成一批“

大型国有创投集团”,在硬科技投资上形成合力。

同时,第九条提出将改革国资基金考核机制,不再以单一项目或年度盈亏为主要考核指标。此举有助于引导国资基金转向长期价值导向,增强对硬科技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支持力度。

在第三部分“完善投资全链条”板块,最引人关注的是第十三条——支持被投企业并购重组和上市发展。

文件明确提出,鼓励社会资本设立市场化并购母基金,吸引社保基金、保险资金等长期资本参与,并支持私募基金管理人增设私募证券投资基金。

这意味着北京正推动IPO+并购双通道退出机制,而且鼓励符合要求的PE机构向并购基金、二级基金延伸,形成更具流动性和可持续性的资本循环体系。

在最后一部分“组织保障”板块,北京提出要强化政策协同、行业服务和宣传引导,优化创投行业生态,提升政策落地的可预期性与执行力。

总体来看,北京此次发布的“创投十五条”,是构建全国领先的创业投资与股权投资高质量发展体系的关键举措。其核心目标是推动“科技—资本—产业”高水平循环,壮大长期资本与耐心资本,助力北京加快建设国际科创中心新质生产力高地

以下为全文: